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的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主承销商选聘采购项目(2026年)-澄清公告 |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10-23 |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09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6-11-09 09:00:00 |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10-25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6-10-30 17:00:00 |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澄清公告内容 | ****的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主承销商选聘采购项目(2026年)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的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主承销商选聘采购项目(2026年)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正: 一、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
现变更为:
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宝庆中路437号办公区1号办公楼; 联 系 人:粟女士 电 话:0739-****872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塔区北江豪庭8栋1层 项目负责人:陈沙沙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梦云、杨荣华 电 话:181****7668/189****6268 传 真:0739-****2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