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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芷****镇社塘坪村地块涉及耕地(水田、旱地)、林地、园地、建设用地(居民点)变更为二类住宅用地,现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一阶段调查,调查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芷****镇社塘坪村地块
2、建设位置:芷****镇社塘坪村
3、地块调查结论:芷****镇社塘坪村地块占地面积6970.7m2。地块历史为耕地(水田、旱地)、林地、园地、建设用地(居民点),现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管线与沟槽等,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也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相邻地块的调查分析,相邻地块也不存在污染物迁移导致调查地块被污染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其环境状况满足规划用地(二类住宅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4.2.1条款的规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曹鑫 联系电话:137****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