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6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环境部令 4 号)等 相关规定,现对****碳素制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碳素制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2 、项目建设单位:****
3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二期原环评(中南碳素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及后续改扩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 3100 万元。其中:****二期原环评(中南碳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 1600 万元,主要建设一座 22 室环式焙烧炉(2#)、2# 混捏成型车间、2# 导热油炉锅炉房及相关配套公辅设施;后续改扩建部分投资 1500 万元,主要** 3# 混捏成型车间、3# 锅炉房、2# 机加工车间,对 1# 焙烧车间现有环式焙烧窑实施改造(规格由 45m×20m×4.8m、16 室调整为 60m×20m×4.8m、22 室),同步升级焙烧窑配套风机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参数、调整产品方案及生产制度,并新增混捏成型、浸渍配套设备、导热油炉等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炭制品 27000t/a、年加工外来石墨半成品 2040t/a 的生产规模。
已有工程概况:****现有2个焙烧车间(2台焙烧炉窑)、2个混捏成型车间和1个浸渍车间,设计年产炭制品3120吨,年加工2300吨石墨制品。企业无生产生活废水排放,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就近排放;焙烧烟气分别经“喷淋+电捕焦油器”净化后经20m排气筒排放,混捏压型废气与沥青储罐废气、浸渍、脱水槽废气一起经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电捕焦油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配料粉尘、加工粉尘收集后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加强设备维护;固废合理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0731-****6377
地址:****社区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733****
地址:**省**市**区**东路1557****广场1栋1803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C8zqxZ_U8Tses1M2RzVnHApwd=gvs2 提取码: gvs2
五、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去建设单位查看纸质报告书。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3km范围内居民、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个人和团体。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 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法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