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赧水河青丰桥建设工程施工水域实施水上禁航的公示 | ||
| 统一登记号: | |||
| 索引号: | **** | 发文编号: |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 |
| 发文日期: | 2026-10-2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生效日期 : | 2026-10-26 | 有效期: | |
关于赧水河青丰桥建设工程施工水域实施水上禁航的公示
为切实保障**县赧水河青丰桥建设工程涉水施工安全,有效防范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拟对赧水河青丰桥施工水域实施阶段性水上禁航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事由
赧水河青丰桥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将在河道内开展桩基施工、围堰搭建、设备作业等涉水施工内容,施工过程存在高空坠物、施工设备占用水域、通航环境复杂等安全隐患,对过往船舶、水上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造成较大影响。为彻底消除施工通航叠加风险,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及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稳定,拟划定专项施工禁航水域并实施禁航管控。
二、拟禁航范围
赧水河青丰桥桥位上游180米、下游90米范围内全部水域。
三、拟禁航时间
自2026年10月29日起施行,至青丰桥桥梁主体工程全面完工止,禁航解除时间另行正式通告。
四、拟管控措施
1. 禁航管控期间,除本项目施工专用工作船艇外,严禁任何社会船舶、排筏、浮动设施及无关人员进入禁航水域。
2. 施工单位将在禁航水域上下游边界、河道两岸显著位置统一设置禁航警示标志、施工警示标识,落实常态化安全警戒、值班值守及防污染措施。
3. 过往船舶、沿岸群众需自觉远离施工禁航区域,加强瞭望观察,谨慎通行,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擅自靠近桥墩、围堰、施工作业区域。
4. 遇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及水文突变情况,施工单位将及时停止所有涉水施工作业,从严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五、公示期限
本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实名向****书面或电话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正式发布禁航通告并严格执行上述禁航管控措施。
联系电话:073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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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
( 一审: 王凯 二审: 刘智平 三审: 谭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