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阿拉营镇阿拉渔场房屋及地块、东正街27号2楼、凤凰县城北大道打岩场(广源公司三号楼)共14处资产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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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现面向社会对位于凤****渔场房屋及地块(三、四、五、六、七)、东正街27号2楼、**县******公司三号楼)共14处资产进行公开招租。

一、租赁物说明

凤****渔场房屋及地块(三、四、五、六、七)、东正街27号2楼位置及租金明细表

序号

坐落

所在层/总层

用途

租赁面(㎡)

租期(年)

年租金(元)

1

凤****渔场房屋及地块

1宗

商业

5661.79

5

25000

2

**县沱江镇东正街27号2楼

2/2

商业

74.68

5

7200

合计




5736.47


32200

备注:1.凤****渔场房屋及地块为整体出租;

2.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保持不变,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基础上增加5%,第五年租金与第四年租金保持一致

3、**县******公司三号楼)照片

**县******公司三号楼)车库位置及租金明细表

序号

坐落

所在层/总层

用途

租赁面(㎡)

租期(年)

年租金(元)

1

**县******公司三号楼)6 号、31 号

1/7

商业

40.59

3

7000

2

**县******公司三号楼)7 号、30 号

1/7

商业

40.59

3

7000

3

**县******公司三号楼)8 号、29 号

1/7

商业

44.28

3

7500

4

**县******公司三号楼)9 号、28 号

1/7

商业

47.02

3

8000

5

**县******公司三号楼)10 号、27 号

1/7

商业

47.02

3

8000

6

**县******公司三号楼)11 号、26 号

1/7

商业

44.28

3

7500

7

**县******公司三号楼)12 号、25 号

1/7

商业

40.59

3

7000

8

**县******公司三号楼)13 号、24 号

1/7

商业

40.59

3

7000

9

**县******公司三号楼)14 号、23 号

1/7

商业

44.28

3

7500

10

**县******公司三号楼)15 号、22 号

1/7

商业

47.02

3

8000

11

**县******公司三号楼)16 号、21 号

1/7

商业

47.02

3

8000

12

**县******公司三号楼)17 号、20 号

1/7

商业

44.28

3

7500

合计




527.56


90000

备注: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保持不变。

二、报名及现场竞租安排

1.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17:00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地址:****园区三期标准化厂房一栋一楼-****资产运营部1,联系电话:152****686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意向承租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竞租保证金为标的物年租金起拍低价的30%(按每个标的收取,若竞租多个标的须分别缴纳),须在报名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开户行:****公司**县支行;账号:780********014362),以银行到账为准,并凭银行凭证作为报名凭证。

租赁申请书(现场填写)及承诺书(现场签署)。

2. 现场竞租时间、地点

竞租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14:30开始(请提前30分钟签到入场)。

竞租地点:****会议室

3. 竞租规则

本次竞租采用现场增价竞价方式,按标的逐一竞价。起拍价为各标的年租金底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元或其整数倍。

竞租人凭身份证及报名时领取的竞租号牌入场,每个号牌限2人进入竞价现场。

竞价结束后,当场确定成交人并签署《竞租成交确认书》。

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户参与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须在报名时书面声明并提交原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方可行使)。

唯一报名:若某一标的仅有一人报名且符合资格,可按底价直接协议成交。

三、其他事项

1. 竞租成交后,成交人须与出租方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起拍底价的30%)。逾期未签或未付款的,视为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另行出租。

2. 未成交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原招租公告及现场宣布的规则为准。请意向承租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出租方不统一组织。

4. 本公告解释权归**省**县城市建设****公司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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