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教职工通勤接送大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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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就教职工通勤接送大巴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教职工通勤接送大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

****

实施管理部门

****办公室

采购组织部门

资产****管理处)

服务期限

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正式合同为准;服务期满不自动续签。

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不预设固定服务总价。含税单趟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0元/趟,供应商按含税包干单价报价,初次报价及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结算方式

按采购人核实确认的实际完成有效趟次,按月据实结算;不承诺最低采购趟次。单趟价格应包含车辆、燃油/能源、驾驶员薪酬、维修保养、保险、GPS、备用车辆、清洁、税费及履约所需的其他成本。

服务内容

学校工作日原则上每日提供5趟教职工通勤接送服务。寒暑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运行;特殊增加班次须经采购人书面确认。

现行参考班次及路线如下,供供应商测算服务成本;具体发车时间、上下车****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书面确定并通知成交供应商。

班次

参考发车时间

始发站

途经站点

终点站

1

7:20

**家属区

华天→梓山苑→学校北门(外)→学校南门

学校东门

2

12:05

学校北门(内)

学校东门→学校南门→学校北门(外)→梓山苑→华天

**家属区

3

13:50

**家属区

华天→梓山苑→学校北门(外)→学校南门

学校东门

4

17:40

学校北门(内)

学校东门→学校南门→学校北门(外)→梓山苑→华天

**家属区

5

18:20

学校北门(内)

学校东门→学校南门→学校北门(外)→梓山苑→华天

**家属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合法提供道路旅客运输服务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等依法成立证明材料。

2.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与本项目服务相符的经营许可范围。仅具有一般车辆出租经营范围、但不具备依法开****服务所需资格的,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3. 拟投入运营车辆及备用车辆应依法取得有效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完成规定检验并持续投保法定保险;拟派驾驶员应持有效A1机动车驾驶证及依法需要的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明,并具备与所承担客车相适应的安全驾驶经历。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驾驶员、维修保养、应急调度和安全管理能力,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因自身责任造成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采购人将依法依规核验相关信息;一般轻微违法记录不作为未载明的否决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或挂靠经营。备用车辆和备用驾驶员应由成交供应商依法统一管理、调度,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履约责任。

三、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为****校内自主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不设置中小企业专门资格条件,不要求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参加。

四、磋商文件获取

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工作日办公时间。

2. 获取地点:****一办公楼119室。

3. 磋商文件获取及****组织部门咨询。

五、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安排

1.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5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一办公楼117室。

3. 磋商时间:2026年11月9日15时30分(**时间)。

4. 磋商地点:****一办公楼117室。

5.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正本1份、副本2份。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密封、签章并递交响应文件。

6.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6年11月2日17时前****组织部门提出;采购人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将按规定统一书面通知相关供应商。

六、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信封袋密封保存,备注信息。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依法依约不予退还的除外。

2.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采购人统一书面指引缴纳。服务期限届满、完成结算及履约责任核验且无应扣减事项后,按合同约定退还或解除担保。

七、其他说明

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2. 采购人不承诺最低服务趟次,****学校书面安排及实际完成情况为准。

3. 供应商应独立参与采购活动,严禁串通响应、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采购秩序。

4. 本公告与正式发出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组织部门依法发布的正式澄清、更正文件及有效磋商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组织部门: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7-****023

联系地址:**省**市迎宾东路518号****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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