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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受****以及代建单位****公司的委托,****开发区石盖塘污水管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工程量清单以下内容进行澄清:
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弃石/渣费”计量单位㎡,实际弃渣费单位为m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作修改调整,各投标人按原工程量清单内容报价。
二、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原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代 建 单 位:******公司
地 址:****湖区五岭大道73****广场4楼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89****2635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18
项目负责人:黄丹(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辅文、李志娟(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81****7171
传 真:0735-****316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经开区﹒****管理委员****建设局****监管局)
地 址:**市五岭大道89号
电 话:073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