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县飞灰建设专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飞灰建设专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填埋场内。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192.85万元,全部自筹。
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郴****发电厂稳定化飞灰应急填埋项目。项目利****填埋场东侧临时覆盖区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灰填埋专区清基整形、库底及边坡防渗、边坡及库底渗滤液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与封场覆盖系统等。项目设计占地面积14127m2,总库容50000吨,库容使用完毕后立即封场覆盖。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8K3S29WzEMSeGDSswMuzDA,提取码:uibr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位于项目征求意见范围内的公众,需查阅纸质报告书的,请携带个人证件(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省**市**区湘雅路街道凯乐国际城二期10栋二单元3206室,**市****公司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填埋场周边1km范围内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TkAzTegmZRdWenNW84E2sQ,提取码:d1q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按照第三条所附链接下载并打印公众意见表,按照表格格式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公众意见及公众信息。公众意见表可以及原件邮递、发送原件扫描件、上门递交****公司,具体地址如下:
原件邮递地址:****,朱女士收,电话177****5433。
单位地址:**县便江街道大桥路57号。
为确保公众意见表的真实、有效性,请如实填写公众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为本次公示挂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