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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杰****公司合成和天然香料及其食品添加剂生产项目工程相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浦杰****公司位于**经开区**路和**路交汇口西北角地块的浦杰****公司合成和天然香料及其食品添加剂生产项目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附图名称:总平面图(1张)。
建筑外立面方案另行审定。
本公示期限从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5日(7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项目现****开发区官网(http://wedz.****.cn/)。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服务局规划建设审批科领取《征求意见表》填写意见交规划建设审批科;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修改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公示之日至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规划听证或座谈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73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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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