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运维和微信公众号内容策划及运营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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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后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根据双方交流与协商,达成如下共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门户****公司、“**商务”微****公司,并承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及结算要求;乙方负责门户网站技术运维、“**商务”微信公众号内容运营等工作任务,乙方接受委托并保证将遵照本合同中各项条款执行。

二、 **期限及价格

1、**期限:2026年10月10日至2027年10月9日。

2、**价格:本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540000元,大写:伍拾肆万圆整(含税)。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三、 服务内容

****门户网站技术和内容运维服务、“**商务”微信公众号内容策划和运营服务。

四、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且相应财政预算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270000元;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即270000元。

五、项目验收

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项目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因甲方不合理提高验收标准导致验收不合格,或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未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整改意见,视为项目验收合格,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尾款。

六、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引起争议,各方应本着**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约定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与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以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每份效力等同。

4、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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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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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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