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心城区(河西)寄递物流共配分拣中心快递包裹装卸、分拣等内部处理业务合作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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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中心运营管理,采取“国企平台+专业处理+精细化管理”模式,通过招商引入专业处理团队,****中心**寄递物流共配项目运营效益和品质提升。****中心**(**)****中心快递包裹装卸、分拣等内部处理业务**的招商工作,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概况

(一)招商项目名称:****中心**(**)****中心快递包裹装卸、分拣等内部处理业务**项目

(二)招商单位:****

(三)招商项目内容:****中心**(**)****中心,拥有建筑面积约15000㎡专业分拣场地,预计五家快递品牌入驻后日均进港处理快递包裹量在14万件左右。本次通过挂网招商方式选取**方派出业务处理团队,对本项目提供快递包裹装卸、分拣等内部处理服务。

****中心**(**)****中心内部处理业务的全流程作业环节,包含财务核算、快递分拣、装卸、分拣、扫描、装车环节以及大小包裹人工处理环节、问题件处理、容器整理、装袋捆扎、协同客服等内部处理各环节。

二、**要求及标准

(一)招商单位为本项目运营的主体;**方协助招商单位承担收集、处理、分拣等内部处理各环节全链条对应的服务风险、履职风险、合规风险及安全管理风险,具体服务根据招商单位标准执行。

(二)**方负责本项目的快递包裹装卸、分拣等为完成快递包裹投递准备的全面工作,接受招商单位月度绩效考核。核心考核维度包括安全合规管理、人员到位率、人员稳定率等,具体量化考核。

(三)**方不得私自开展超出本项目以外的服务,任何运营行为必须征得招商方同意方可实施,否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方自行承担。

三、**业务服务费

(一)服务费价款预算

本次招商报名,意向**方须按“满足5家入驻快递企业日均业务量14万件”的用工规模配置岗位人员,合计115人。

序号

服务岗位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财务部主管

1

人

以上单价包含各种五险一金、安全保障费、残保金、意外险及税费等全部费用,包干使用。

2

财务专员

5

人

3

质控主管

1

人

4

质控专员

1

人

5

客服主管

5

人

6

客服专员

25

人

7

操作主管

1

人

8

分拣组员

15

人

9

卸车组

10

人

10

供包组

10

人

11

末端派送区域主管

5

人

12

司机

35

人

13

IT运营

1

人


合计人数115人,年度费用合计:561.2万元

实际岗位根据运营到岗情况据实结算(实际结算以每个岗位实际单价×当月实际用工数量-当月考核扣款)。

(二)动态调配机制

后期将依据业务量情况,对各岗位基数实行动态管理,均不得超过此次招商岗位基数。

(三)结算方式

1、月日均业务量9万件(含)以下的,根据运营到岗情况据实结算。

2、月日均业务量达到9万件以上的,按不超过0.14元/票(含税)的标准支付业务**费。举例:2026年11月共处理快件300万件,日均处理10万件,11月结算业务**费=0.14元/件*300万件=42万元。

四、**期限

**期为1年

五、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实力,注册资本不低于履约服务费。**单位近5年内有不低于2年同类快件分拣、装卸等业绩。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经营异常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无安全责任事故、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税收违法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企业运作规范,能够独立承担用工风险,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配备的服务人员办理相关社保并缴纳费用。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六、意向**方须接受或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方须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被选定为本次****方后,完全按照本公告附件1约定合同文本签订正式**协议。

(二)本项目委托服务期内,**方派驻本项目的成员需经招商单位认可及最终确认派驻,并由招商单位实施考核。

(三)未能满足上述承诺事项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商**及实施。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 日 17:00。

(二)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省**市**区春江路以西天龙路以南1栋1-101室(****),由意向**方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三)报名还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企业概况、商业信誉证明材料。

2.按本公告第五项“报名资格条件”的条款提供相关资料。

3.按本公告第六项“意向**方须接受或承诺的事项”中要求提交书面承诺书。

4.按本公告第三项“**业务服务费”的要求,提供本项目年度费用报价和件量结算单价报价。①9万件以下年度费用报价总计不能超过561.2万元,报价需提供服务岗位明细、薪酬标准、用工形式;②9万件以上件量结算单价不能超过0.14元/票,上述报价资料格式自拟。

5.意向**方提供以往类似项目业绩,包含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

6.提交本项目内部处理**方案,包括整体服务规划、分拣中心体系设置、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等内容。要求该方案完整,贴合项目实际,逻辑清晰,落地性强。

以上资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正本一副本),所有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八、**方选定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小组,对意向**方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方。

(二)综合考察: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3家,择优选取3家进入综合考察阶段;若不足3家,直接对全部符合条件方进行考察,考察****集团****公司组建的考察团队实施。

(三)确定**方:****根据考察结果择优选取**对象。

九、招商响应金

意向**方须缴纳招商响应金5万元,并应在报名时提供转账至招商单位指定账户的凭证(账户信息见附件2)。如被确定为**对象的**方,在与招商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后,5万元招商响应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对象的**方,在招商单位完成本次招商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给**方。若意向**方存在资料虚假、恶意竞标等违规行为,招商响应金不予退还。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及结果在**市公共**交易网、****集团****公司网及**城发公众号上分别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女士186****1222 伍先生159****1259

地址:**省**市**区春江路以西天龙路以南1栋1-101室(****)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为潜在**伙伴的邀请,非要约文件,双方权利义务最终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意向**方提交的资料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三)本次项目过程中,意向**方产生的资料制作费、考察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自身承担,****及关联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四)本次项目相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附件:****交易中心-详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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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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