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0481破3号湖南豪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招募共益债投资人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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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招募共益债投资人公告
公 开 人:********公司


2025年11月20****法院(2025)湘048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以下简称“豪邦公司”)破产一案,并于2025年11月26日作出(2025)湘0481破1号《决定书》,指定********公司****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豪邦公司的核心资产为其开发建设的“**首府”项目,该项目位****办事处****居委会迎宾路。项目土地面积17507.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规划建设7栋住宅,总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总套数438套,总投资21600万元。其中住宅面积57569.26平米,商业面积3510.29平米,其它面积10920.45平米。目前1号楼、7号楼主体框架已完成,内外墙粉刷、水电、门窗、消防、电梯及附属设施等未完工,2号楼完成地基开挖和少量桩基施工。2020年1月17日取得1号楼、7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售房屋12套(其中网签房屋9套)。该项目为棚改项目,另有26户拆迁户尚未安置,安置面积近1万平方米。为完成“**首府”项目开发建设,实现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首府”项目续建投资人。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接受各方监督。本招募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公司及“**首府”项目情况简介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自行开展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债权申报、经营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的,请在招募截止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签署《保密承诺书》。管理人在尽职调查中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投资人仍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决策依据。

(三) 本招募公告为要约邀请,不构成管理人或共益债投资方的要约,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投资协议》或《共益债务借款协议》为准。

(四)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有权消其参与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本次招募投资人为共益债续建投资人,资金用于1号楼、7号楼未完工程的续建及配套设施建设,优先服务于拆**置和保交房任务。

(六)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本次招募,或对公告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将及时公告。本招募公告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豪邦公司及“**首府”项目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豪邦公司于2018年6月6日****管理局登记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81MA4PM1GW3U,注册地址****办事处****居委会迎宾路,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巨滨。工商登记股东为:吴军持股47%;陈聪云,持股33%;谢湘宁持股20%。****公司主要人员为吴巨滨(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陈聪云(总经理)、王强(监事)。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

(二)“**首府”项目

“**首府”项目位****办事处****居委会迎宾路,项目占地面积17507.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规划建设7栋住宅,总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总套数438套,总投资21600万元。其中住宅面积57569.26平米,商业面积为3510.29平米,其它面积10920.45平米。

目前已建成1号楼、7号楼主体框架,内外墙粉刷、装饰、水电、门窗、消防、电梯及附属设施等均未完工,2号楼完成地基开挖和少量桩基施工。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已建房屋144套(1号楼60套,7号楼84套),总建筑面积22,397.19平米,1号和7号楼占地面积:5574平米。在建房屋评估价值4827.19万元(含土地),构筑物评估价值63.34万元,办公用品及电器设备评估价值11.2万元,未开发土地11933平方米,评估价值2199.22万元,总评估价值7100.95万元(以最终核准的报告为准)。

2020年1月17日取得1号楼、7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售房屋12套,其中网签房屋9套。此外,该项目为棚改项目,有26户拆迁户未安置,安置面积近1万平米。

1.规划审批情况

(1) 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62930.5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7569.26平米,商业建筑面积3510.29平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94.95平米,其它面积1656.08平米。

(2)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9069.42平米 。其中:地下室7754平米 ,架空层1315.42平米。小区容积率4.17 ,建筑密度 25.20% ,绿化率为35% 。居住户数438户。共设停车位 500个(其中:地上50个、地下450个),并配套建设园林景观、垃圾站、配电房、消防等配套设施。

2.前期手续的办理

(1****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证书

(2)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湘(2019)**市不动产权第17011号);

(3)2018年7月18****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耒规****07155号);

(4)2020年1月22****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规地字第耒规[2020]0036号);

(5)2020年4月27****规划局《**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首府1#、2#、7#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2020年5月24****住建局《**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许可证》;

(7)2020年1月17****住建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耒预许字(2020)第0008号)

3.资产抵押情况

截止目前,项目开发宗地《不动产权证书》(湘(2019)**市不动产权第17011号)上未设立抵押权。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可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自行组织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配合。

三、共益债招募方案

为落实棚改安置和保交房任务,完成1号楼、7号楼未完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使现有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管理人面向债权人、潜在投资人等招募共益债续建投资人,方案如下:

(一)招募规模:共益债总量不超过2000万元(最终以投资协议或共益债务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二)债权人投入共益债的,享有平等投资权、收益权,并依法参照共益债务获得清偿。

(三)资金用途:主要用于1号楼、7号楼续建工程(续建工程量预算最高限价1771.5万元),少量用于破产费用。

(四)投资方式:可采用“共益债务投资”或“工程总承包垫资建设”两种方式。

(五)借款周期与计息:借款期限自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提前偿还,可分期分批投入和还款。“共益债务投资”按实际投入金额和时间计息;“工程总承包垫资建设”的垫资款经审核确认后参照共益债务处理,计息以协议约定为准,投资人应自行评估垫资期间的商业风险。

(六)投资收益:综合年化收益率不高于10%,****法院批文为准。

(七)共益债的退出与清偿保障:

1. 法律依据:共益债系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及债务人继续营业发生的债务,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2条、第43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依据《****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条,共益债借款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但不优先于破产受理前已依法就债务人特定财产设立的担保物权。

2. 已知优先权利披露:本项目涉及购房消费者权利及拆**置权益。根据现行司法政策,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消费者及拆**置权利人的相关权益在清偿顺序上可能优先于共益债。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调中自行核查已售房屋、拆**置及债权申报情况,评估其对共益债受偿的影响。

3. 增值部分优先安排:管理人力争依据法〔2026〕137号《**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续建融资在楼盘增值部分优先受偿”的精神,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共益债就续建形成的增值价值优先受偿,但该安排不构成对共益债优先于既有担保物权或法定优先权的保证。如就特定资产新设抵押担保,须依法经****法院批准,新设抵押的顺位依法确定。

4. 资金监管:共益债投资人可委派代理人参与共益债资金账户支出的监管,具体方式在协议中约定。

5. 特别约定:“工程总承包垫资建设” 投资人如没有按照约定的工期完工交付,则按民法典第557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投入的续建费用不享有上述共益债优先权利,参照普通债权处理。

四、投资人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

(二)具有足够资金实力,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供共益债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资金来源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以“工程总承包垫资建设”方式投资的,还须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重大债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四)有房地产项目并购重组经验、房地产开发经验或共益债投资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六)两个以上企业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须明确牵头方,且联合体中至少一方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17时30分。管理人有权决定**或提前终止。

(二)报名方式:在截止前将报名资料一式叁份提交管理人,并交纳投资诚意金人民币50万元。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字捺印,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原件核对。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市**区**大道19号今朝大厦21楼2102室。联系人:唐先生135****6886;廖先生138****4255。

(四)报名资料

1.共益债投资意向书(原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若为联合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角色分工、组成及权利义务等)。参与共益债投资的方式或共益债投资方案(共益债方案不得设置任何假设性前提)、共益债投资期限、共益债投资利率和共益债退出方式等。以“工程总承包垫资建设”方式投资的,需提出“**首府”1号和7号楼扫尾工程报价、开工和竣工时间等具体建设方案。

2.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日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若投资人为金****公司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3.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意向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4.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报名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书;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6.投资诚意金50万元的付款凭证;

7.送达地址确认书;

8.保密承诺函。

以上报名材料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

(五)遴选流程:

1. 资格审查:管理人收到完整报名材料及诚意金后进行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对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要求补充证明。

2. 尽职调查:通过资格审查并签署保密协议后,意向投资人可开展尽调,费用自理。

3. 提交正式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10月31日17时30分前提交正式共益债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履约能力、续建报价、利率、退出方式等。

4. 遴选:****法院监督指导下,以资金实力、资金到位速度、共益债利率、投资计划可行性及社会责任感为综合评审因素,其中利率和资金到位速度作为核心竞争要素予以重点考量,确定中选投资人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5. 签署协议:中选投资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或共益债务借款协议,并按约提供资金。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其他未中选投资人的诚意金按原路径无息退还。中选投资人的诚意金转为共益债投资,具体在协议中约定。

6. 诚意金退还:

(1)未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退出的,管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2)招募非因招募成功而中止或终止的,经法院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诚意金。

(3)中选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在前述期限内签订协议,或明确放弃中选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资诚意金,并保留依法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的权利;但因管理人原因或不可归责于投资人的事由导致未能签约的,管理人应在事由消除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其他事项

1. 豪邦公司经营状况、股权结构、财产状****法院裁定为准。

2.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管理人有权调整或变更,解释权归管理人。

3.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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