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湘阴渡街道燕尾村新汇丰仓储转运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审批
湖南-郴州-永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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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渡街道燕尾村新汇丰仓储转运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26-10-28 09:5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县**渡街道燕尾村新汇丰仓储转运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股

邮编:423300

联系电话:0735-****8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县**渡街道燕尾村新汇丰仓储转运项目

建设地点

**县**渡街道燕尾村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拟投资300万元在**县**渡街道燕尾村建设**县**渡街道燕尾村新汇丰仓储转运项目。本项目分东、西两个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3654m2,总建筑面积1633.1m2,1号仓库(东地块)划分原料煤、煤矸石堆存区,设有破碎、筛分、配煤、筛煤加工工序,设有办公室,2号仓库(西地块)划分原料煤、煤矸石堆存区,无加工工序,建成后转运煤、煤矸石2万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筛煤粉尘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6-2006)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装卸粉尘、堆存粉尘、配煤粉尘等经仓库封闭、喷雾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粉尘经洒水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设置车辆清洗平台,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厂区雨水沟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喷雾洒水降尘,不外排;冲洗地面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固废:项目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堆(存)放、分质处理(置)、日常管理等工作。沉淀池污泥等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等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委外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柴油桶、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等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在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措施后,确保临近S212省道一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界其他三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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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公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