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6-10-28 16:04
一、项目介绍
****开发区(蓝月谷化工片区)项目用地3275.41亩,北临**路、西临发展北路、南临蓝月谷东路、东临永佳北路。根据2026年土地报批计划,结合实际工作进展情况,我司拟采购化工片区中伟路东侧K1+230位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编制技术服务单位。临时林地报批约5公顷。
1.项目名称:化工片区中伟路东侧项目使用林地报批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对化工片区中伟路东侧K1+230位置建设项目进行使用林地报批,完成可行性报告(现状调查表)编制。
3.招标方式:询价比选
4.招标上限值:14.58万元(大写:壹拾肆万伍仟捌佰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服务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6.其他要求: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报告(现状调查表)编制及评审工作;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递交应答文件
1.递交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上午12:00前,服务单位将应答文件密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地址:**经开区科创大楼612办公室,联系电话:杨:187****4972。
应答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1)报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近三个月的完税及社保证明;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现有执业人员情况一览表、相关执业证书复印件;
(6)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四、服务单位选定
****按照本公告要求对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要求得分最高单位中标。
****与本次采购成交的服务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应答单位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及相关风险,考察费用自理,考察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应答单位自行负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六、附件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2)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3)业绩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评审报告
****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