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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湘农办发〔2025〕62号文件)、《2026年**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市委****办公室下发的《**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耒农组办发〔2026〕9****工作部署,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市农业农村局核查与综合评审,拟确定耒******社、********社等57个主体为**市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推荐主体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形式向****反映。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实处理。
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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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