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信息系统(部分)升级改造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息系统(部分)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 :7800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780000.00元
二、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 技术 | 服务内容 | ||
| 货物类 | ****信息系统(部分)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交付。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的10%。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 址:**省**市**区坚塔街708号创业慧康大厦天眼查
3.联系人:张玉民 联系电话:138****8090
五、第三方专家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6年10月28日15时00分 | ||
| 论证地点 | **省**市**区晓塘路创新大厦8楼814房会议室 | ||
| 论证意见 | 1、****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卫生信息化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集团信息管理一体化,统筹整体框架设计和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开展核心系统一体化统建,实现同质化管理与精细化管理。因********集团相关系统的承建商,本次为****集团相关系统上的延伸部署,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2、****是********医院核心软件的供应商,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业务流程优化和其他相关系统的无缝连接,减少院内沟通和工程实施的时间成本。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承建本次****信息系统(部分)升级改造服务项目,可最大限度的保证原有系统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医院的重复劳动和资金的重复投资。 综上所述,本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 |
| 李** | ****医院 | 信息化 | |
| 吴正 | ****医院 | 信息化 | |
| 陈鹏 | ****学院 | 信息化 | |
| 邱蕾 | ****医院 | 信息化 | |
| 曹彩武 | **** | 信息化 | |
六、公示期限:自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17时00分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大道23号
电 话:刘芸鹤
联系人:151****6484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晓塘路创新大厦8楼814房
联 系 人:王裕豪
电 话:0731-****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