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世界之窗”研学服务
项目比选公告
****2026年秋季高三年级“世界之窗”研学活动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有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世界之窗”研学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单价暂按不超过160元/人执行(参照2025年省级财政补助标准),该暂定单价仅作为本次招标投标报价的参考上限和价格评审依据,投标报价仅用于评标,不作为最终结算价格。最终****财政厅、****教育厅2026年核定的标准为准,结算执行“就低不就高”原则:若省定标准低于投标暂定单价(160元/人),按省定标准执行;若省定标准高于投标暂定单价,按投标暂定单价执行。按实际参加研学人数据实结算。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本项
目因省级政策标准调整带来的结算风险,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解除合同或主张其他补偿。本项目采购范围不含**课程服务费、食宿费、地接服务费等由省级直采的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2026年8月至2026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财政局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视同承诺函所载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承诺内容不实,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投标或中标无效,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政府采购档案留存。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行政处罚或严重失信等记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世界之窗”研学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10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城南路校区办公楼一楼107教育处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其递交的参与响应资料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15:00时(**时间),地点为****城南路校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地址:**市**区城南中路153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76 8029 7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