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加油站加油机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马坡岭(远大路与**路交汇处往南220m)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区马坡岭(远大路与**路交汇处往南220m),2019****加油站范围内,将原有4台双枪潜油泵加油机改造为四枪潜油泵加油机,并增加2台四枪潜油泵加油机,属于未批先建情形,现依法补办环评手续。加油站占地面积为3089.99m2,运营过程中汽油和柴油通过油罐车运入,储存于埋地SF双层油罐内,油品向社会车辆不断加注运出。原有项目年销售汽油5000吨,柴油1000吨,;扩建项目年销售汽油2500吨,柴油500吨;扩建后全站年销售汽油7500吨,柴油1500吨,在原址进行扩建,未新增用地。原有项目劳动定员10人,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加油站全年运营,两班制,不在站内食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扩建内容已于2019年完成,属于“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本次为补办环评手续,施工期未受到周边投诉。运营期主要影响及措施如下: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非甲烷总烃)、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汽油配套设置一次油气回收(卸油)、二次油气回收(加油)、三次油气回收(储罐)系统,回收油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4m高排气筒有组织外排;柴油挥发性弱,基本无明显油气挥发。汽车尾气为间断无组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外排非甲烷总烃、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泄漏检测值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1小时平均浓度值应小于等于25g/m3,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检测值应小于表1规定的最大压力限值,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应大于等于表2规定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各种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均应在大于等于1.0和小于等于1.2范围内,油气泄漏检测值应小于等于500μmol/mol;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SO2、NOx、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办公生活污水、卸油区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洗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用水,定期排入至隔油沉淀池;卸油区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与定期外排洗车废水一起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吨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善垸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加油机、柴油发电机、洗车设备等设备运行噪声及机动车辆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绿化、设置减速带,进出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后,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管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单位**化处理;隔油沉淀池浮油及污泥、油罐底泥由有资质的单位即清即运,不在站内暂存;废弃加油机滤芯、废弃加油枪、废弃加油机、废弃胶管、废弃燃油宝添加剂空瓶、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3342(传真) 通讯地址:**市**区**河大道三段658****环境局**分局 邮编:410016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