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力远活性炭有限公司8000吨/年木质活性炭(食品添加剂级)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常德-汉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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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吨/年木质活性炭(食品添加剂级)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拟审批公示
2026-10-29 15:45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8000吨/年木质活性炭(食品添加剂级)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市民之家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3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8000吨/年木质活性炭(食品添加剂级)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园区**路68号(**路与龙兴大道交叉处东北角)(东经111°55'58.62",北纬28°47'12.37")

环评单位

**志远****公司

项目概况

****用地面积43327.9m2(约65亩),项目已建成活性炭生产车间1栋、原材料分筛烘干车间1栋、原料仓库3栋、生物质燃料仓库1栋、成品仓库1栋、办公楼1栋、科技楼1栋、食堂1栋、宿舍楼1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设计产能为年产8000吨木质活性炭(食品添加剂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原料筛选烘干废气经二级旋风除尘+喷淋沉降室+一级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后由31m高DA003排气筒排放;炭活化废气采用沉降室+二级水喷淋+高压静电+钙法喷淋组合工艺处理后由4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成品烘干废气经一级旋风分离器+布袋脉冲除尘器+二级喷淋塔处理后与经滤芯脉冲除尘器+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的研磨包装废气一同进入高压静电处理,然后后由31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相关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炭活化尾气中气态总磷(以P2O5计)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由《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计算确定,VOCs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排放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的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的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其他炉窑排放浓度限值,VOCs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脱水废水、实验室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炭活化喷淋废水回用,不外排;工艺废水、实验室废水、烘干喷淋废水、脱硫喷淋废水、初期雨水收****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废水总排口(DW001****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总排口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回转炉、烘干机、雷蒙磨、各类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设备合理布局、厂区绿化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东侧和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西侧和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木屑筛选杂物、细粉、木焦油渣收集到热风炉焚烧处理,炉渣优先用于厂区绿化改良土壤,余量免费供给周边农户作为农田基肥**化利用,除尘灰导入成品包装系统**化利用,含铁杂质、除砂杂质定期统一外售综合利用,池渣、污水处理污泥外售给化肥生产企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实验室废试剂、含油废抹布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危废暂存间暂存,其中废机油回用于回转炉润滑,废实验试剂和含油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目前企业已针对厂区各区域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磷酸储罐区、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各池体等重点防渗区采取了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10-10cm/s,满足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各原料仓库、生物质燃料仓库、办公区、厂区道路、绿化带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满足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按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安全。

6、环境风险:厂区已配套建设磷酸专用应急池(144m3)、厂区事故池(109 m3),储罐区设置围堰、防渗、防腐及泄漏收集系统,厂区完善截污沟渠、分区防渗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物资、消防器材及防控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