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水稳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乌山街道双丰村湖塘组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区乌山街道双丰村湖塘组,用地面积13658.45m2(约20.49亩),总建筑面积约3500m2。****搅拌站保留的原料堆棚和办公用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碎石加工车间、水稳料拌合车间、原料及半成品堆场、水泥筒仓、办公等附属用房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相关内容,该项目已进行建设,属于“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本次为补办环评手续。项目建成后年产水稳料10万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7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项目施工期须严格严格落实****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到位”“五个一律”》的通知要求,洒水抑尘、定期打扫,降低扬尘影响。营运期破碎、筛分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参照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肥;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噪声防治—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如确因施工需要必须在午间、夜间施工的工序,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及夜间施工许可证等。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定期维护保养措施等,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项目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无回收利用价值的收集后应合规处理处置。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拌合机清理废渣、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作为原料利用;废布袋交由相关物资单位回收;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6年10月12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1950 通讯地址:**区高塘岭街道望府东路198****环保局窗口 邮政编码:410200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