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1 16:41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LNG加气站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6年9月21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路93号
邮编:419200
联系电话:0745-****876(行政审批服务股)
| 项目名称 | ****LNG加气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晃州镇**坪村****服务区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华中****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300万元在**高速****公司****服务区北加油站现有占地范围内新增LNG加气及车用尿素加注服务,其中LNG销售规模为5000Nm3,新增一套液化天然气(LNG)橇装式加气装置,内含1个60m3LNG储罐,2台单枪加气机及配套管线等设施;加油区配套2台1.2t车用尿素加注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施工期:设置施工废水沉淀设施,对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水沟,防止下雨时裸露的泥土随雨水流入附近水体,造成水体SS增加,泥沙淤积。****服务区供水设施,产****服务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舞水。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外排;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服务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外排。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用地;本次改扩建项目无新增废水外排量。 (2)废气 施工期: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硬质围挡;施工工地出入口、内部主要道路、加工区和物料堆放场地硬化并辅以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施工工地作业产生泥浆的,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溢流。施工期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运营期:加油区油气通过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LNG废气经EAG汽化器处理后通过放散管排放;废气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 (3)噪声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格落实施工管理要求,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 运营期: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临道路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管理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