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聚名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浏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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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次为搬迁扩建项目。****搬迁前现有工程位于**市龙伏镇工业小区创业大道8****食品厂内),设计生产规模为:剁辣椒产品900吨/年。现有工程于2020年10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长环评(**)〔2020〕315号),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已取得排污登记回执。厂区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完善。

本次搬迁项目总投资350万元,企业搬迁后厂区****科技园万洋众创城23#厂房,搬迁后剁辣椒生产规模扩大,并增加配套马口铁瓶盖生产线,搬迁后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剁辣椒系列产品1500吨/年、马口铁瓶盖20000万个/年(其中自用1500万个/年,外售18500万个/年)。

二、项目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万洋众创城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隔渣池预处理后进入****处理厂+****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2)废气

运营期项目废气来源于剁椒生产线炒制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和燃气废气、食品加工异味,瓶盖生产线原料混合拌料产生的粉尘、注胶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炒制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和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至楼顶排放,外排污染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要求;食品加工过程产生的异味气体经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PVC原料混合过程采用密闭搅拌,基本无粉尘逸出,PVC树脂注胶后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至楼顶排放,外排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应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密闭生产、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主要为原材料废包装、食品垃圾、废油脂、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在厂区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原材料废弃包装物收****公司;质检室固体废物(含质检室培养基、培养皿等)消毒灭菌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隔渣池废渣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外运处置。项目固废经合理处置对厂区及周边环境污染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 址:**市两型产业园

联 系 人:胡总

联系电话:159****379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地 址:**省****中心环府路东紫门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731-****5720

电子邮箱:****@qq.com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