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公司拟对以下闲置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或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概况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坐落位置 | 数量/面积 | 处置方式 |
| 1 | 供水大楼闲置楼层 | **市劳动中路1号 | 供水大楼第2、3、5-8层,每层970㎡ | 招租 |
| 2 | 禧和学苑地下车位 | 禧和学苑小区 | 40个 | 招租或出售 |
| 3 | 名河依山郡商品房 | 集里街道黄泥岭路58号 | 2套(125㎡、97㎡各一套) | 招租或出售 |
上述资产权属清晰,具体面积、楼层及现状以实地查看为准。意向方可预约现场踏勘。
二、意向承租(购买)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承租方经营业态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环保、安全等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从事高污染、高风险经营项目。
三、意向登记及后续程序
1.意向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向承租或购买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公司进行意向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意向标的、意向方式(租/购)、联系方式等。意向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作为最终成交承诺。
2.后续程序:公告期满后,我公司将根据意向登记情况,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依法依规组织公开竞租或拍卖。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已登记意向方,并在相关平台发布。
3.若公告期内无意向方登记,我公司将视情况**公告期或调整处置方式,并保留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意向登记须知
1.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办公室(详细地址:**市大围山路与西北环线交界处)。
3.登记材料: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
4.本次意向登记不收取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1492(办公室)
联 系 人:158****1980(** 办公室主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为招租(出售)意向征集,不构成要约,具体交易条件以后续正式竞租或拍卖公告为准。
2.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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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