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3006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镇**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利用****配套的原尾砂泵房建设破碎筛分生产线,拟将现有采矿掘进过程中产生的0.8万吨运至185废石堆场堆存的废石破碎为碎石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占地面积450m2,无需新增用地,总投资5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施工期仅安装生产设备,因此仅考虑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及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见下。 (1)废气: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通过原料堆场喷雾降尘、原料投料口及成品卸料口设置三面围挡、破碎筛分粉尘通过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外排后,无组织逸散程度较低,有组织颗粒物经DA001排放后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所需职工较少,****公司进行调配,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公司现有生活污水无新增;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渠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3)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布袋除尘器收尘可回用于企业充填站作为原料;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为润滑油、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