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附件 正文:
| 根据《**省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湘医保发〔2025〕40号)关于“季度组织评价、半年通报公示”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医疗机构对2026年上半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情况进行了评价打分,并汇总形成评价结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药品配送企业评价情况 2026年上半年**市药品配送企业共128家(附件1),其中医疗机构评价“不满意”的配送企业为:常****公司4次、上药****公司2次、****公司2次、国药控股**怀****公司1次;总评分较低的配送企业为:****公司、****公司、**时代精英****公司等15家配送企业总分30分。 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评价情况 2026年上半年**市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共594家(附件2),其中医疗机构评价“不满意”的配送企业为****公司2次、**市****公司2次;总评分较低的配送企业为:******公司、******公司、通道侗族自****公司等74家配送企业总分30分。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9日。 四、工作要求 公示期间,各配送企业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应提供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申诉事项、理由、相关证据及数据,并加盖单位公章,****医保局价采科(邮箱:****@163.com,电话:0745-****966),配送企业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对评价结果无异议。 请各配送企业根据《**省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湘医保发〔2025〕40号)文件要求,及时响应并配送订单,提供优质配送服务。请各医疗机构按文件要求及时验收货物入库并结算。 特此公示。 **** 202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