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挂牌价:145.51万元 | 保证金:25.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8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6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杨树一批 |
| 标的基本情况:杨树18868株,洲滩滩地上人工栽植湘090速生杨活立木资产,林龄约5年,林木平均胸径约17.21厘米(湘财苑评字(2026)第1-040号)。 |
|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11月13T日 至 2026年11月17T日 |
重要信息披露:
一、意向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对标的进行实地查勘、了解。未咨询或者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意向竞买人参与标的竞买,即表明该意向竞买人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的情况(包括其已知或者未知瑕疵),拍卖人、转让方、交易平台、挂牌方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二、拍卖标的根据湘财苑评字(2026)第1-040号:杨树18868株,标的位于洲滩滩地上人工栽植湘090速生杨活立木资产,林龄约5年,林木平均胸径约17.21厘米。拍卖价:145.51万元(77.12元/株)。
三、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及相关文件, 60万以内(含60万)收取0.3%,60万元(不含60万元)-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此次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此次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
四、拍卖佣金收取:按拍卖成交总额的5%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五、买受人需在竞得标的后3日内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3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一次性分别汇入以下账户:
1.成交价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拍卖佣金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梓山支行
账 号:1849 6201 0400 0694 7
3.****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账户:根据非税开具的《**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票据扫描右上方二维码,按要求进入支付流程缴款。
六、特别告知:
1、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数量、品种、规格等均以实际为准。
2、本次拍卖标的的起挖、搬运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起挖后场地清除需符合转让方要求,以上费用皆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一旦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标的物如果发生毁损、短缺、灭失等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交割: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签订《林木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按照《林木交易合同》的约定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该转让标的整体移交,标的交割后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拍卖公司无关。
3、意向竞买人报名前须提前了解转让方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管理要求。买受人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林木交易合同》并按要求交纳完全部款项后,买受人须按转让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办理。
4、标的由买受人自提,买受人应自备拉运工具,聘请具备拉运资质的专业团队和人员。本次转让标的物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遇特殊原因(如重大事项、敏感时段等)要求买受人暂停施工的,买受人应按转让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转让方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转让方、拍卖公司不作成交价格的调整与赔偿。
5、在拉运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及人员伤害事故,其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拍卖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买受人需将苗木运输出省,转让方将协助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等相关手续。
八、成交后,出售(租)人在线编辑《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在线发送给买受人。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出售(租)人、买受人应在线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九、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竞买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买受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竞价结束后当日内拍卖人对最高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如买受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报名且成交,成交无效,则承担全部后果。违约责任:买受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报名且成交导致成交无效的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第33条、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十、保证金约定事项
1.****交易中心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成交确认、合同签订、交清价款等完成后,****中心原路退回买受人账户。
2.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十一、交易要求:
1、本次转让采取拍卖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2、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
3、买受人应当自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按上述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按公告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4、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拍卖。
5、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拍卖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6、拍卖成交款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
7、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在移交之日前的所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委托方负责。
8、林木采伐须由最终受让方在符合年采伐限额、伐区调查设计、森林经营方案及森林管控政策前提下,另行依法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能否采伐、采伐数量、采伐方式及采伐期限,以林业主管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9、受让方取得经营权后,须严格遵守森林**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用途管制等法律法规,按规定完成伐后更新造林、森林抚育等法定义务。严禁无证采伐、超范围采伐、超强度采伐、违规开垦破坏林地,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意向竞买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8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8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6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后审 | |
| 起始价:145.51万元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0.1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次转让采取拍卖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杨树一批 | 标的基本情况:杨树18868株,洲滩滩地上人工栽植湘090速生杨活立木资产,林龄约5年,林木平均胸径约17.21厘米(湘财苑评字(2026)第1-040号)。 | 南 县 | 145.51万元 | 25万元 | 0.1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jyzx.****.cn:12005/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11月04日08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17日16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方,**终结。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1月04日08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11月17日16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16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 186****6595 0737-****039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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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