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我院”)拟对普利桥人民法庭建设项目通过现场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全过程审计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利桥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
2.项目地点:**市**区普利桥镇。
3.工程规模:施工中标价509万余元,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含土建、装修及附属工程。
4.服务费用上限:人民币60,000元(含税包干价),报价超过此上限视为无效。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含配合审计部门最终审计、财政部门审查)。
二、服务内容
对普利桥人民法庭建设项目从开工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费用进行审计监督,包括但不限于:
(一)施工阶段:审查合同价款执行、工程进度款支付、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合规性与真实性;对隐蔽工程、材料价格等进行现场核查;参加相关工程例会,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意见。
(二)竣工结算阶段: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查,出具结算审计报告;配合我院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财政评审、审计部门最终审计的对接工作。
(三)其他:根据我院要求,对项目其他相关费用(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接电施工等)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服务方式及要求
1.不要求全天驻场。中选单位无需在项目地安排固定驻场人员。
2.全天响应机制。我院因工作需要要求审计人员到场处理的,中选单位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达项目现场或我院指定地点开展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应当适当缩短响应时间,具体响应时间由我院另行通知)。中选单位须指定专人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可联系。
3.到场频次。施工期间,中选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审计需要,主动到场开展核查工作,每月到场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半个工作日),重点核查隐蔽工程、变更签证及材料使用情况。
4.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时限响应或到场频次不足的,每次按合同总价的2%计取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连续3次未响应的,我院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由此产生的费用差额及一切损失由原中选单位承担。
四、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及1名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团队成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或结算审计业绩(提供合同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此前已经作为本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或者已经参与本项目的造价编制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投标,否则一经查实,有权取消中选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遴选文件提交方式及时间
1.提交时间:2026年11月6日9:00—9:30,逾期不予接收。
2.提交地点:****402办公室(地址:****车站路110号)。
3.提交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现场提交密封文件。
4.文件组成(所有文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
﹒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审计服务方案(含工作流程、人员分工、响应机制、质量控制措施及廉洁承诺);
﹒《报价函》(格式自拟,明确报价总价,加盖公章,单独密封)。
六、遴选时间、地点及中选规则
1.遴选时间:2026年11月10日10:30。
2.遴选地点:同提交地点。
3.中选规则: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在报价不超过60,000元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最低报价相同的,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仍相同的,抽签确定。
4.异常低价审查:依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及**省有关规定,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即27,000元)的,投标单位需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提交成本测算等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无法合理说明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监督
本次遴选活动由****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89****6366。
八、中选与合同签订
1.遴选结束后,在****官网公示中选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审计报告出具后支付至80%;配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财政部门审查及最终审计后支付剩余20%。各阶段付款均以对应成果文件经我院确认或相关部门认可为前提。
4.中选单位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按报价排序依次递补或重新组织遴选。
九、其他事项
1.参与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我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或变更本次遴选活动。
3.本次遴选不收取费用,参与费用自理。
4.未按时提交文件或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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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
(联系人:周进武188****0911;欧阳周199****3388)
特别提示:本项目最高限价6万元,采用最低价中标,且不安排全天驻场。中选单位须以24小时响应和每月不少于2次到场作为履约的基本要求,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响应到场的人力成本及项目地处乡镇的交通因素。报价低于27,000元的,须现场说明成本构成,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