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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黄某与陈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申请人陈某申请对自己与陈某某是否为亲子关系进行鉴定,根据《****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随机选择专业机构公告并接受报名,符合资质并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分册》中注册地在**地区的专业机构(法医类)的专业机构,于2026年11月12日下午17:3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路径进行报名。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具有回避情形的专业机构不得参与报名。
一、委托内容
案号:(2026)湘0421民初4399号
鉴定事项:对陈某与陈某某是否为亲子关系进行鉴定。
鉴定要求:专业机构需具备法医物证资质。
(注:报名时需已先向**院、省高院申报过此资质类别,若未申报或未通过的,在“**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名单库中无机构名称显示,将影响最终摇号)
二、摇号流程
为确保随机选择专业机构工作全流程公开透明,我院选择专业机构分段开展,专业机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摇号工作在“**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上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我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选择专业机构公告,开通专业机构报名通道;
2、在公告报名截止后,我院对报名的专业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予以通过并参与后续摇号;
3、报名的专业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报名是否通过及不予通过审核的具体原因;
4、我院将报名通过的专业机构名单对应归入“**法院办案办公平台”进行随机摇号,摇号结果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公示。
本例委托鉴定摇号将于2026年11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419室进行,各方当事人与通过报名的机构均可现场见证,不再另行通知。
5、说明:本例选择专业机构的发布公告在报名截止后,报名的专业机构数量满足随机摇号要求时,未经报名的机构不纳入本例委托鉴定摇号选择的范围;若无专业机构报名或报名数量低于二家时,本院不再重新发布选择机构公告,将在“**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名单库中随机摇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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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
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人:****中心 刘主任 电话 158****2980
监督人:本院纪检监察处 电话 0734—****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