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挂牌价:44.42万元 | 保证金:5.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7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银行****分行二处国有房产2年期租赁经营权拍卖 |
| 标的基本情况:本次竞拍的标的共2个,租赁期限均为2年,评估市场租金作为本次拍卖竞价起拍价,标的按现状对外出租。两个标的整体拍卖竞价起拍价为444200元/年。 标的1:裙楼(负1楼部分、临街第1层北侧部分、2—4层办公用房)。房屋坐落:******办事处****居委会03幢;建筑面积:2322.84㎡;权证信息:岳房权证**楼区字第011804号,国有房产,设计用途办公;起拍价(年租金):416200元/年;备注:钢混结构,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临**路,普通装修,完好房,评估租金不含房屋维修费、物业费、水电燃气费、广告位收益等,不含室内可移动设施设备。 标的2:食堂(-101室)。房屋坐落:******办事处****居委会042幢;建筑面积:462.34㎡;权证信息:岳房权证**楼区字第104418号,国有房产,设计用途金融;起拍价(年租金):28000元/年;备注:混合结构,上世纪90年代末建成,****机关大院内,现状为食堂,完好房,评估租金不含房屋维修费、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等,不含室内动产设施设备。 |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
2.竞买人无重大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3.竞买成功后,须遵守消防安全、治安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高污染、高噪音等扰民行业。
4.有意竞买人可在公告期内预约现场踏勘标的。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设有保留价(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达到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该标的;仅1名竞买人报名,报价不低于起拍价也可成交;无有效报价则标的流拍。
加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可整数倍)。
网络竞价流程:本次拍卖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竞价程序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自由竞价时段内,竞买人可自由报价;延时竞价时段内,如有新报价,系统按延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直至一个完整延时周期内无新报价,竞价结束,系统按最高有效报价确定成交结果。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以交易系统及拍卖公告设置为准(自由竞价时间不低于30分钟、不多于60分钟,延时竞价时间不低于2分钟、不多于4分钟)。
竞价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始终以交易系统实际接受的最高报价为准。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加价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同一价格不得重复报价;符合竞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三、报名及竞买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17:00止。
2.法人报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报名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查询截图。
3.竞买保证金:意向竞买人应于2026年11月17日17时前由系统自动生成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将保证金足额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从其本人(本单位)同名账户足额转账汇入交易系统指定账户,保证金来源的合法性由竞买人自行负责;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不接受现金缴纳。竞买人应打印“申购回执单”留底,妥善保管保证金账号等信息,并使用具有收款功能的账户缴纳保证金,以便未竞得时原路退还。
5.网上报名的竞买人、保证金的缴款人及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名称必须一致。竞买人只能以自己的真实名义参与竞买,网上报名和出价一律视为其本人或本机构的行为;因报名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不一致导致成交确认无法办理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应保证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经查实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无论发生在报名、竞价过程中还是成交后,均取消其竞买及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人应收取的佣金、标的再行拍卖的价款差价损失及诉讼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等),且不得再次参加本标的拍卖。
7.严禁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围标、操纵报价或威胁干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或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取消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协同财政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公共**交易活动,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退还,按本须知第六条约定执行。
四、成交价款的收取方式
1.本次租赁经营权租赁期限为2年,租金按先付后用执行,按季度缴纳租金,具体支付时点及方式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第一年首期租金和资产单位履约保证金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天内交清;以后各期租金由产权单位在下一缴纳期开始10天前向承租人另行收取。
2.租赁经营权的成交价为含税价,为固定含税总价,不因增值税税率调整而重新计算;成交价不包括水、电、气、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水电费及水电开户费、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及门窗、房屋等设施的维修费用概由竞买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关于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不抵缴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买成交后,竞买保****交易中心服务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完成交易系统全部流程后,****中心****公司账户;其中拍卖佣金按本须知第八条约定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退回买受人账户。
户名:****
账号:4366 0073 3018 0100 08424
开户行:交通银行**府东支行
行号:301****00272
2.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或终止本次公开出租活动,并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公告:(一)资****人民法院及其他有权机构依法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的;(二)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导致本次拍卖无法实现的;(三)委托人在网上竞价开始前撤回委托标的的;(四)应当依法中止、终止公开出租活动的其他情形。因上述情形中止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回,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
1.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的保证事项:买受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向资产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缴纳标准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向产权单位了解),用于保证合同期内的下列事项:
①按时交纳租金;
②依法经营;
③依租赁合同规定的用途经营;
④服从委托方物业管理、卫生环境管理、治安管理、文明创建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装修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禁止黄赌毒和传销事件发生)等。
如违反上述规定,相应扣除履约保证金。
2.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条件:租赁合同期内买受人(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的,合同期满,产权单位向买受人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的支付
1.拍卖佣金:本次买受人的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标的物第一年租金(即拍卖成交价)5%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由拍卖人在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里扣除。
2.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照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规定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市非税收入缴款书,由买受人支付。该费用仅开具财政非税收据。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八、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和资产的交付
1.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银行****分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年,租金按先付后用执行,按季度缴纳租金;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租赁合同约定)。
3.房屋交付:在租赁合同签订、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清后,出租方按现状完成房屋移交。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即视为产权单位已向买受人(承租人)交付拍租房屋,拍卖人和产权单位不再另行组织拍租房屋交付程序,一切由买受人(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将租赁资产使用权转让第三方,必须在合同期内,且转租合同经资产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买受人不得向第三方收取转租资产的转让费、补偿费等费用,转租资产所衍生的一切费用,拍卖人和资产单位概不负责。
5.本项目租赁期限2年,租期自房屋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迟延办理交接手续的,不改变租期起算时点,租金仍按本须知约定计收。
九、买受人违约的责任
1.买受人应在约定期限内交清全部款项,包括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买受人未交清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未缴清租金的,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拍卖公司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拍卖标的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相关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标的租赁特别说明
1.本次租赁经营权拍卖的范围仅限于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室内可移动设施设备、特许经营权、债权债务,不包含外立面广告位收益。租赁期内房屋维修、保险、物业管理、水电、燃气、网络等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范围见本须知第五条第2点。
2.标的面积以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拍卖按现状交付,面积差异不调整成交租金。
3.标的院内仅有少量地面停车位,停车条件一般;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未经产权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经同意转租的不得向第三方收取转租资产的转让费、补偿费等费用,未经产权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房屋规划用途。
4.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及电源线路的维护,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不准超负荷用电,且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实施装修改造的,施工图须事先报经产权单位审核同意后按图施工,不得损坏房屋整体结构和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装修部分在退租时不得故意损坏,移交时产权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5.本次租赁经营权拍卖一切以租赁范围内租赁物的实际现状为准,产权单位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本次拍卖竞价的仅为房屋的租赁经营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因经营需要办理的各种证照及验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各种许可证、消防验收、环评验收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产权单位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7.产权单位交付所拍租赁房产后,对该房屋的管理权转移给承租人(买受人),承租人(买受人)应对该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设备漏水及使用不当、电器使用不当、在租赁物内意外受伤害等引发的安全责任问题。承租人应履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对租赁物的线路管道、水电、排水排污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通知或维修义务。
8.本资料载明的房屋面积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确认,如实际面积与本资料载明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但面积差异不调整成交租金。
9.竞买人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竞拍标的查勘现场,报名即代表认可标的现状;竞拍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面积、位置或房屋其他瑕疵为由提出异议。
十一、其他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赁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一)房屋项下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收回的;(二)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拆除或改造的;(三)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四)因上级行政策变化导致房屋不能对外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应无条件退还房屋,未租赁期间的已收租金由产权单位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退还承租人。
2.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产权单位给予承租人不低于10天的搬迁期,搬迁期内不计租金;逾期归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应按日租金向产权单位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3.承租人应按经产权单位审核同意的施工图施工后的现状移交房屋,并拆除可移动设施;此后如有留置物品,均视为承租人放弃。租赁期满,房屋及固定装修无偿归产权单位所有;如租赁标的有损毁、缺失,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4.租赁期届满前,承租人与产权单位均有续租意向的,双方应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协商续租事宜,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特别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拍卖人本着充分向竞买人告知的原则,提出如下声明,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表明认可本须知。
1.关于标的瑕疵说明。拍卖人在拍卖日前编印的资料或以其他形式对拍卖标的的数量、质量、面积、年限、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有无缺陷所作的担保。拍卖人尽可能做到公告及资料载明内容准确无误,竞买人须自行在公告展示期内认真查验核实标的,实地了解标的的有关情况;当公告及资料有误时,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竞得标的后所有关于标的瑕疵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价金额以《拍卖成交确认书》为准。
3.拍卖物按拍卖时现状拍卖,其是否还存在其他瑕疵,拍卖人未核实。
4.本竞价须知、拍卖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均为本次租赁经营权交易的有效文件,与后续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构成《房屋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不得与本须知及拍卖公告实质性冲突,冲突时以本竞价须知及拍卖公告为准。买受人应以报名竞买时的名义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买受人名称以《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为准,不得更改。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44.42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2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季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银行****分行二处国有房产2年期租赁经营权拍卖 | 标的基本情况:本次竞拍的标的共2个,租赁期限均为2年,评估市场租金作为本次拍卖竞价起拍价,标的按现状对外出租。两个标的整体拍卖竞价起拍价为444200元/年。 标的1:裙楼(负1楼部分、临街第1层北侧部分、2—4层办公用房)。房屋坐落:******办事处****居委会03幢;建筑面积:2322.84㎡;权证信息:岳房权证**楼区字第011804号,国有房产,设计用途办公;起拍价(年租金):416200元/年;备注:钢混结构,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临**路,普通装修,完好房,评估租金不含房屋维修费、物业费、水电燃气费、广告位收益等,不含室内可移动设施设备。 标的2:食堂(-101室)。房屋坐落:******办事处****居委会042幢;建筑面积:462.34㎡;权证信息:岳房权证**楼区字第104418号,国有房产,设计用途金融;起拍价(年租金):28000元/年;备注:混合结构,上世纪90年代末建成,****机关大院内,现状为食堂,完好房,评估租金不含房屋维修费、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等,不含室内动产设施设备。;租赁期限:2年; | **楼区 | 44.42万元 | 5万元 | 0.2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sz.****.com:9093/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11月04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17日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1月04日17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11月17日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17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 130****5780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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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