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5日
****的**区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区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交易中心网(https://ggz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 11 月 16 日09 时 30 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财采计[2026]000025
3、采购项目名称:**区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4、预 算 金 额:****485.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750天(日历天)
6、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 序号 | 包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
| 1 | **区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 1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485.00 | ****485.00 |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明:****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区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专门****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区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6年11 月 05 日上午9:00至2026年 11 月 12 日17:00时止(**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磋商者,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3.方式: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之前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
注:**市公共**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
4.售价:0元/套。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 月 16 日09点3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地点:****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
六、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为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30分钟。建议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自备解密电脑、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和网络,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如期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放弃。
2.地点:****交易中心平台(http:// ggzy.****.cn)。
3.磋商地点:****交易中心(**市**区**大****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4.磋商注意事项:****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现场磋商,供应商代表应持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
七、公告期限
1.****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暂未列明行业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3、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4、**市公共**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市公共**交易系统。
5、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5.1请供应商登****交易中心平台(http:// ggzy.****.cn)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电子标书编制软件编制响应文件。
5.2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5.3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698。
6.询问及质疑:****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湘财购〔2024〕67号)的通知相关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区**路474号
(3)联系人:岳任远
(4)邮 编: 422000
(5)电 话:157****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
(2)地 址: **市**区**大道厚德新苑2栋3单元401室
(3)联系人: 李妍(项目负责人)、黄苗苗、申素文
(4)邮 编: 422000
(5)电 话: 158****8120
3.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岳任远
(2)电 话:157****6008
附件1: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 政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o大型 o中型 o小型 o微 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