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开 人:****管理人 | ||
2026年6月10日,****法院作出(2026)湘0722破申9号民事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30日作出(2026)湘0722破9号决定书,指定******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法院许可,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债务人财产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10日,住所地为**省**市汉****园区****社区金鹰路1号,法定代表人黄娟,注册资本2,000万元。债务人已全面停产,主要财产为位于汉**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鹰路与319国道交汇处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湘(2024)汉**不动产权第****677号),宗地面积40,008平方米,工业用房建筑面积21,223.42平方米。
二、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10****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
三、评估范围(一)不动产及附属设施整体评估。对上述不动产及厂区大门、消防管网等附属设施(以现场实际勘测情况为准)一并评估,明确各组成部分的价值,不得遗漏。
(二)按施工人实际施工范围分别测算。因该不动产涉及多笔工程款优先债权,评估机构须按各工程款债权人实际施工的具体范围,****工程部分的价值,为工程款优先权受偿范围及变价款分配提供依据。评估报告应列明各施工部分对应的评估价值。
(三)抵押财产评估价值区分。对已设定抵押的财产进行专项评估,评估结果与对应抵押债务单独列示;涉及不动产的,区分房屋价值与土地价值分别评估并披露。
四、报名条件1、****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册,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具备房地产估价资质,有工****工程部分评估经验的优先。
2、具有破产企业评估业务经验,近三年内从事过企业破产案件评估工作。
3、拟派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具备相应评估师资格。
4、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与债务人、管理人、债权人无利害关系。
五、评估完成时间评估机构应在中选后5日之内与管理人签订评估委托合同,签订委托合同后30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交付正式评估报告;收到债权人书面异议后15日内出具书面回复。
六、评估费用及支付(一)计费标准:****行业协会湘房协〔2021〕20号、****委员会****司法厅湘发改价费规〔2021〕798号等最新计价标准计算。
(二)支付节点:评估机构交付正式评估报告后,先行支付评估费用的30%;剩余70%待资产处置完成后,根据处置结果及评估工作实际完成情况支付。
(三)费用性质:评估费用属破产费用。报名机构视为接受上述支付安排。
七、报名方式(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17:00止。
(二)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机构基本情况、近三年破产案件评估业绩、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无不良记录承诺、无利害关系声明、评估工作方案、报价方案(须明确收费依据及总价)。
(三)递交方式: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后,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管理人处。
(四)选聘方式:管理人初步****人民法院,由法院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选机构、1家备选机构。
八、联系方式管理人:****管理人
通信地址:**省**市**区**大道欢乐城二期16****酒店)和瑞国际10楼1018室
邮政编码:415000
联系人:邓颖
联系电话:139****9020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