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基地雨污综合管网配套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厅****基地雨污综合管网配套工程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截止,现对投标人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根据****建设厅“关于发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MPC))(2025年11月版)》等七个示范文本的通知”中《**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2025年11月版)》文件,文件中招标公告2.3.2点要求业绩牵引指标为:直径(多少)米污水或中水或雨水管道,而招标文件中施工业绩牵引指标要求为: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2.4米,请问该项目施工业绩指标是否只要满足雨水或污水或排水管径要求达到招标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即可。
回答1: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为“机器管系统”自动牵引。本项目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指满足管径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污水管道业绩或雨水管道业绩或排水管道业绩或中水管道业绩,均视为满足要求,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
问题2:根据****建设厅“关于发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MPC))(2025年11月版)》等七个示范文本的通知”中《**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2025年11月版)》文件的要求,本项目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是否只要是满足管径要求的“污水或中水或雨水或排水管道”即可!请修正并明确!
回答2:见问题1回复。
问题3:本次投标施工业绩指标设置了管径的要求,请问如果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资料里无法体现管径,是否可以用施工图审查报告,经审查的施工图、业主证明等相关资料作为佐证资料
回答3: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业绩指标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担保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均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