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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www.****.com/)进行《******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及港子河河滨缓冲带修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天然石墨碳化加工生产线(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市煤炭坝镇富家村门业园813-6号
建设内容: 项目以石墨及沥青包覆好的混合料、天然气、液氮为主要原辅材料,年碳化加工石墨及沥青包覆混合料(锂电池负极材料中间产品)15000吨。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混料系统、原料包装系统、辊道炉、供料系统、上料系统、下料系统、成品包装系统及配套储运、环保等设施设备。该项目占地面积496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7万元。。
中心地理坐标:(中心坐标:28°15′2.71″N,112°24′49.32″E)
二、验收意见
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项目环评及其批复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通过现场检查,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相关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满足验收条件,可以通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2月3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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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