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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祁政办发〔2026〕4号)文件有关政策规定,**市潘市镇石峡洲村8组,中洲村11组,建溪村19组,八角岭村(原老司里村)1组、2组、3组、5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27名人员,****社区和白竹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46名人员,**镇湖广村7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漏登人员1名,****社区1、2组,百花社区6、8、11、18组,东江社区3、4、5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18名人员,****社区1-13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235名人员,****社区8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2名人员(见附件),于2026年11月3日经政府和相关审核部门联合认定符合被征地农民资格。现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从2026年11月6日起至11月13日止。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反映情况,接受实名举报。
受理举报部门及电话:
****服务中心:074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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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