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邵阳-邵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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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 2026-11-06 14:19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1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省**市**市黑田铺镇黑田铺印刷产业园****公司厂房,建设性质为**,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设计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原料区、产品区、办公生活区等,配套建设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布局。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8个100%”抑尘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 GB12523-2025) 要求。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却水经冷水箱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喷淋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破碎、热熔挤出、团粒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重力沉降+初效过滤箱+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1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外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固废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管理,废塑料、收集粉尘灰回用于生产;分拣废物、废过滤网外售废品收购点;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暂存于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加强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落实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防泄漏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防治、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