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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5100吨交通器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100吨交通器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开发区金龙片区卓达金谷创新园5栋101号
公示期限:2026年11月06日—2026年12月4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7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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