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中心及配套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中心及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针对投标人的提问,澄清答疑如下:
一、澄清内容:
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范围、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及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3.5分包相关约定。
二、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1条约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园林绿化、膜结构钢结构、防水保温、电气给排水、弱电智能化、通风、电梯、消防等多个专业分部工程。请问:上述各专业工程是否均要求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施工
答: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范围、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及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3.5分包相关约定。
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安装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请问:本项目电梯安装是否属于"不允许分包"条款的法定例外****制造厂家负责安装,总承包单位负责现场配合管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范围、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及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3.5分包相关约定。
3.劳务作业分包(即总承包单位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资质的企业,材料、机械、技术管理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是否属于招标文件"不允许分包"条款的限制范围。
答: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范围、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及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3.5分包相关约定。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以上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若本公告与原发布的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镇津口西路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1-****8372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湘府机电市场8栋2楼
项目负责人:罗安梅
项目组其他成员:易斌、苏馨怡
电 话:0731-****9880
传 真:0731-****9880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区﹒****
地 址:**市**区津口西路2号
电 话:0731-****2918
http://222.****.218:8282/web/supervise/information/otherDetail?dataOwnerId=211********81527042 docType=AMEND_CLARIFY_NOTICE dataOwnerClass=approval_bid_tender_section biaoduanguid= sourceRegion=430200
答疑澄清公告(签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