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地7#楼公用设施用房(附属配套用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公司****基地7#楼公用设施用房(附属配套用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于2026年10月30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投标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的修改做出如下回复:
一、对投标人疑问回复
1. 请明确施工栋号西侧和北侧可施工范围,或提供西侧和北侧围挡搭设具体位置用于施工现场平面部署。
答复:见附图。
2. 请提供周边临时用电、用水、排污等接驳口位置、容量、规格等。
答复:见附图。
3. 招标文件明确了整体工期时间,请明确暂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用于总进度计划的编制。
答复:暂定开工日期2027年1月15日,竣工时间2027年12月5日。
4. 电缆敷设的起始点,是否在配电房接驳至一级箱,或只做本栋建筑内电气,不包含室外部分。
答复:电缆敷设只做本栋建筑内电气,预埋套管接至就近强电预埋井。
5. 正式水源接驳点至一层的路由是否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答复: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6.投标制作软件中有商务投标文件(一)(二)(三)(四),但是只有商务投标文件(一)中有格式,并包含投标函格式和报价格式,请问是否可以投标函部分传商务投标文件(一),报价部分传商务投标文件(二),商务投标文件(三)(四)是否不需要上传内容请明确。
答复:可以。
7.招标文件P23的10.****.8要求“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这四处均须加盖电子签章,但是电子标软件制作版中只有封面有盖章按钮,是否只要封面盖章即可,其他部分不做盖章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可以盖鲜章后上传。
8. 2到6层6~11轴(走道、电梯厅、楼梯间房间,以及阳台推拉门、阳台、走道的玻璃栏板除外)的房间内的装饰工程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与之相关的保温工程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9.本合同包的室内外部分的强弱电、给排水、消防划分界限。
答复:
强电:主体建筑室外第一个强电井预埋管道接入室内配电间一级总箱,电缆从一级总箱出线开始,仅考虑主体建筑内电气施工。
弱电:从1#楼弱电机房出线至室内配电间机柜
给排水:主体建筑室外第一个接驳井
消防水:主体建筑室外最近的消防环网接驳点
二、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中的“6.其他:/。”修改为“6.其他:电子投标保函是投标人依招标文件向保证人申请,由保证人以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密文)形式通过网络向招标人开具的具法律效力的电子担保凭证,与投标保证金同等效力。投标时若选用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须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机器管招投标服务专区(**省公共**交易保险保函接收系统:https://bhjs.****.com:19981/)进行查询,自主选择已对接的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省公共**交易保险保函接收系统将自动推送电子保函信息至交易系统进行识别。未按规定购买电子保函或仅上传纸质保函,将致文件失效,影响投标。
三、本项目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招标公告项目信息显示评标办法为“通用综合评估法2”,为公共**交易系统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本项目评标办法应为“综合评估法”。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改变。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船**路1号;
联 系 人:廖明;
电 话:135****25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五凌路169号天一康园南区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黄子睿;
项目组成员:周永强、周韦忠;
电 话:0731-****8430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电 话:073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