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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停车设施扩容增量建设项目(一期)Ⅰ标段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区停车设施扩容增量建设项目(一期)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10月28日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请问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包含照明工程,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或工程量清单等证明相关金额,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若项目****工程部分,金额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业绩指标要求,且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无法单独体现相关指标的,可进一步提供体现该业绩城市照明工程金额的相关资料和招标人(或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其单位行政公章的证明,证明资料至少包含项目名称、该项目城市照明工程的金额等内容。体现该业绩城市照明工程金额的相关资料和证明资料的金额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地 址:**省******开发区
联 系 人:吴康
电 话:189****73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广场A1栋1921室
项目负责人:黄建新
项目组其他成员:龚美霞、蒋明月
电 话:158****4123
传 真:0737-****499
电子邮件:****@qq.com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地 址:**市**区三里桥路39号
电 话:0737-****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