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区滨河雅苑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11-06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20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6-11-20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11-04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6-11-04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澄清公告内容 | **区滨河雅苑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提问提交情况,对**区滨河雅苑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下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问题1、招标文件第86页“本工程不包括下列工程,其余所有工程均进入本合同范围4、弱电智能化(含室分系统)设备采购”,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安装(电力隧道)单位工程包含了弱电智能化内容,请问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弱电智能化内容是否进入本合同范围内 回复:安装(电力隧道)单位工程包含的弱电智能化内容进入本合同范围内。 问题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安装(电力隧道)单位工程中:“030****04005高压柜、030****04008普通负荷低压配电柜、030****03027管理服务器、030****03028管理工作站以及030****23002电缆隧道数据接入”,招标清单中提供的对应材料暂估价均高于以上清单的控制单价,根据招标文件第152页“4.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总价及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以上内容相冲突,无法同时满足,执行材料暂估价则清单综合单价会高于控制单价导致废标,不执行材料暂估价则清单综合单价不会超出控制单价但材料暂估价不一致也会导致废标,请问如何处理如更改清单,请重新提供HNZBJ文件。 回复:材料暂估价按招标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填报,投标人不得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 问题3、招标文件对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总承包EPC 业绩(承担施工任务)是否可以 回复:可以。 问题4、请问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可以同时作为企业业绩 回复: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问题5、请明确“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的具体界定:是否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且以竣工验收时间为认定依据的业绩方为有效 回复:“近3年”是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内,业绩年限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2)业绩年限自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评审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执行。 问题6、类似业绩中,某个项目内容包含两个地块,在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中这两个地块工程均体现为同一个项目,但是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里分成了两个项目显示(以两个地块命名),请问该业绩是否有效 回复: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认,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为一个项目,分批实施、分批验收的项目视为一个项目。 问题7、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里面未体现竣工验收面积、竣工验收时间,是否可以通过中标通知书、合同、业主证明等方式来体现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可以通过业主证明来体现。 问题8、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档案馆住建云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体现竣工面积、竣工验收时间的,业绩是否有效是否可以通过业主证明来体现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即有效,不可以通过业主证明来体现。 问题9、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档案馆主建云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所体现的竣工面积及时间与竣工验收文件里面的面积时间不一致,例如平台显示的竣工面积大于竣工验收文件面积,以哪个为准 回复:竣工验收时间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2)业绩年限自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评审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为准执行。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问题10、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是“建筑工程”的业绩,企业业绩如用“工业建筑”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如该工业建筑项目使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可认可。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相同问题,不重复答复。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圭香路瑞景苑4****集团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731-****1186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 项目负责人:刘浩(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皮丹丹、金清源、宋传生(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51****3775 传 真:0731-****5268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区﹒****建设局 地 址:**市****建设局 电 话:0731-****0290 | ||
|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