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虞公港一期工程汽车衡采购 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虞公港一期工程汽车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4个3000吨级(水工结构兼顾5000吨级)泊位,其中多用途泊位使用岸线259m.散货泊位使用岸线263m。设计年吞吐量990万吨(含8万TEU)。
2.2 招标范围:
2.4 交货地点及方式: 安装到本项目建设地点**县三塘镇**港村,安装费用厂家自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汽车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代理商需提供有效制造商授权书及制造商的汽车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3 财务要求:无
3.4 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3台100t及以上汽车衡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和发票(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6 其他要求: / 。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 5 月 18 日~ 2024 年 5 月 24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局206办公室持下述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4业绩证明资料;
4.2.5提交报名资料一份:将4.2.1、4.2.3原件和4.2.2、4.2.4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壹佰贰拾万元整 (小写:¥ ****000 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月 7 日下午14时00分 (**时间),递交地点为 ****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6楼开标室(**省**市**区新姚南路196号)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党群综合部,电话:0730-****25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湖******局2楼
邮 编:414002
联系人:肖先生
电 子 邮箱: ****@163.com
电 话: 131****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