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公港一期工程汽车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2024-06-13
****按照有关规定。已于2024年6月7日完成开标、评审,现将**虞公港一期工程汽车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6.14-2024.6.1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纪检监察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的要求,须署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及渠道取得证明材料,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纪检监察部将对恶意异议或投诉予以驳回并通报。
招标人:****
地址:**省******局2楼
联系电话:0730-****236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党政办公室
地 址:**省******局2楼
电 话:0730- ****255
邮政编码:4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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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