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绿色低碳农林产业融合发展AOD模式项目-澄清公告 |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11-06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1-24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6-11-24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11-09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6-11-09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澄清公告内容 | **县绿色低碳农林产业融合发展AOD模式项目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现对**县绿色低碳农林产业融合发展AOD模式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主动澄清: 1、补充专用合同条款内容。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2028年12月04日。 3、施工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近3年内(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工业厂房或仓储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该项目为已完工项目,则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且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 4、鉴于系统设定仅支持对投标文件封面进行签章,针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需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可在纸质文件上完成盖章与签字操作后进行扫描并上传。 5、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 ||